Research Policy
科研 / 科研政策
科研政策服务学校工程技术大学定位,围绕学术诚信、项目规范、成果质量和社会服务建立科研活动的基本要求。
政策原则学术诚信、质量导向、应用服务
重点领域工程技术、信息技术、能源交通、管理创新
管理对象教师科研、学生科研、合作项目、成果转化
成果形态论文、专利、标准、报告、技术服务
科研政策定位
学校科研政策强调以真实问题和产业需求牵引研究工作,支持学院、实验室和项目团队在工程应用、数字技术、基础科学和管理科学领域开展规范研究。科研活动应遵守学术伦理、数据记录、知识产权和成果归属要求,并与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形成衔接。
政策重点
学术诚信
科研人员应保证研究过程、数据来源、论文署名和成果申报真实可靠,反对抄袭、伪造数据和不当署名。
项目全过程管理
科研项目从立项、任务分工、经费使用、过程记录到结题归档均应形成清晰责任和可追溯材料。
科研数据与档案
实验记录、技术文档、软件代码、测试数据和合作文件应按项目要求保存,便于复核、交接和成果应用。
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
论文、专利、软件、标准和咨询成果应根据学校制度、合同约定和实际贡献明确归属。
项目运行要求
- 围绕学校重点学科、区域产业需求和合作单位实际问题确定研究方向。
- 项目团队应明确负责人、参与人员、研究任务、时间安排和阶段成果。
- 涉及学生参与的科研训练应落实指导责任,保证学习目标、实验安全和成果使用规范。
- 涉及外部合作的研究应明确合作内容、保密要求、成果使用方式和沟通机制。
- 项目结题或阶段完成后,应整理研究报告、成果清单、数据材料和后续转化建议。
成果与转化
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、专利申请、软件成果、技术标准和工程咨询报告形成。
鼓励将科研成果用于课程建设、实验教学、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培养。
推动成熟技术成果服务企业改造、信息化建设、工程设计和管理决策。
对外发布和使用科研成果时,应遵守学校审批、合作协议和学术规范要求。